各部门、各单位:
年终将至,为保证年度预算执行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财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销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10日起,财务处将停止日常报销服务,进行年终转账、结账等财务结算工作。12月9日下午5时网上预约报账系统、薪酬发放申报系统将同时关闭。已预约审批流程未完成的或审批流程完成未送达的报销单将自动失效。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办理完成各项报销业务。2026年1月12日起,新年度开账,恢复日常报销服务。
二、加快预算执行
(一)校内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请各部门(单位)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及支付流程办理,确保年度预算执行到位。已完成单据签批的,抓紧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如内涵建设专项、纵向科研项目等,请归口管理部门督促有关人员加快项目实施,抓紧办理报账手续。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24年度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本年度仍未使用完毕的,余额将收回国库。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要求,2025年当年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除科研项目、项目尾款或质保金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应在12月底前使用完毕,当年结余全部收回财政。请用好用足,加快支付。
三、收入催缴
(一)请各教学单位协助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催收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足额上缴教学科研服务收入、出租出借等一切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
(三)请各部门(单位)及时核对、清理、催收各项创收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
四、暂付款往来款清理
教职工在学校经费中的各种借款,务必请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报还款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结报还款手续的,借款人须作书面情况说明并明确报账时间,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于11月20日前交财务处。对无正当理由,借款超3个月不还的,财务处将按规定处理。
五、各类到账款项确认
(一)科研经费已到款未办理认领手续的,请持项目立项材料至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
(二)其他来源到款未办理入账手续的,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尽快持相关文件、合同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认定入账手续。
六、预借票据清理
(一)12月份暂停办理预借票据业务。
(二)已办理预借票据,收入款项尚未汇至学校的,请催促收票单位务必在12月10日前按开票金额足额汇至学校账户。如不能按期付款,将暂停部门(单位)和个人预借票据业务。
烦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握好报账时间,统筹做好报账工作。
财务处
2025年10月29日